律所风采customer

中共湖南潭洲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成立于2011年3月31日,截至2017年5月, 共有党员6名,约占全所律师总人数的20%,事务所合伙人中有2名为中共党员。全体党员均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党员超过党员总人数的1/3。从年龄结构和学历层次上看,中共湖南潭洲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是一支以中青年党员为主、政治素质过硬、专业水平较高、社会责任意识突出、朝气蓬勃、团结向上的队伍。
       通过不断的实践,党支部逐渐探索出“四个结合”的党建经验,明确党建工作必须与事务所的发展相结合,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强调党员义务与律师的社会责任相结合,规范律师执业活动;加强党员政治修养与律师的职业操守相结合,促进律师业务发展;注重党员利益与律师的奉献精神相结合,影响、引导、带动其他律师向党组织靠拢。党支部紧紧围绕“四个结合”,将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党支部于2015年6月被中共湘潭市司法局党组授予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基层组织”荣誉称号。


党支部委员工作分工:
(一)党支部书记于松林律师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支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所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组织制定和落实支部工作计划。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同支部委员、行政负责人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支部组织委员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组织委员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党支部组织委员卢炯律师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会同宣传委员提出组织生活适时做好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补选支部委员的准备工作。
(2) 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支部书记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 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的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另外,不设纪律检查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 
(三)党支部宣传委员尹智高律师
党支部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上级组织的指示,结合本所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实际,提出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
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具体组织实施。
(2)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的意见,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策以及文化业务知识。组织党课学习,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所的中心任务,做宣传鼓动工作
(4)指导和推动本所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科学、技术知识学习和体育活动。